国家能源局近日修订发布了《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》、《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》,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,本次《规定》《办法》的修订主要体现在四个“新”:一是扩大电力辅助服务新主体,二是丰富电力辅助服务新品种,三是完善用户分担共享新机制,四是健全市场形成价格新机制。
据先容,《规定》重点对包括新能源在内的发电侧并网主体、新型储能、用户可调节负荷等并网管理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。一是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,二是进一步规范运行管理,三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。
《办法》重点对辅助服务提供主体、交易品种分类、电力用户分担共享机制、跨省跨区辅助服务机制等进行了补充深化。一是进一步扩大了辅助服务提供主体,二是进一步规范辅助服务分类和品种,三是进一步明确补偿方式与分摊机制,四是逐步建立电力用户参与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,五是健全跨省跨区电力辅助服务机制,六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。
对于电力辅助服务价格制定问题,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负责人表示,据初步统计,现阶段包括调峰在内的辅助服务费用约占全社会总电费的1.5%。根据国际经验,电力辅助服务费用一般在全社会总电费的3%以上,该比例随着新能源大规模接入还将不断增加。初步考虑,可由各派出机构结合各地实际,确定具体的辅助服务品种和价格标准,报国家能源局后实行。
来源:能源发展与政策
相关文件:
1、《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》
http://zfxxgk.nea.gov.cn/2021-12/21/c_1310391369.htm
2、《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》
http://zfxxgk.nea.gov.cn/2021-12/21/c_1310391161.htm
3、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负责同志就《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》《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》答记者问
http://www.nea.gov.cn/2021-12/24/c_1310391334.htm